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审批表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为进一步活跃校园学术和文化氛围,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,同时严格审批管理,根据学校党委关于举办形势报告会、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办法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对各类报告会审批管理流程规定如下:
1. 各单位举办的报告会,由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审核后,报党委宣传部审核。
2. 学生工作部门,校学生会、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举办的面向学生的报告会,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后,报党委宣传部审核。
3. 邀请境外人员担任报告人的报告会,主办单位党组织审核后,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,再提交党委宣传部审核。
4. 在校园网上举办的报告会,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网络建设和管理规定,纳入互联网专项管理范围,报党委宣传部审核。
5. 校内参与人员超过200人,或校外参与人员超过50人的报告会,须同时提交安全预案,报保卫处审核后,再提交党委宣传部审核。
以上各类报告会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后,报部门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。
附件:北京理工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审批表
党委宣传部
2017年9月4日